模組編號 3501
充電
本手錶是由以太陽能板充電的充電式(二次)電池提供電力。太陽能板內建於錶面上,只要錶面暴露在光線下,就會產生電力。
替手錶充電
未配戴手錶時,請將手錶放在有明亮光線照射的位置。
配戴手錶時,請確定錶面(太陽能板)沒有因為被衣袖蓋住而無法照到光線。即使只遮蓋到部分錶面,還是會降低發電效率。
重要!
視光線強度和當地環境而定,手錶在照射光線進行充電時,可能會發燙。充電後請小心,以免遭到燙傷。此外,請避免在類似下述情況下的高溫環境中為手錶充電。
停在陽光下的汽車中的儀表板上
白熾燈泡或其他熱源附近
長時間放在陽光直射之處或其他高溫區域
顯示面板在非常高溫之下將變成黑色。這是暫時的,顯示畫面將在溫度較低時恢復正常。
電量低
電池電量低會導致 [LOW] 開始閃爍,並停用以下功能。
時間訊號接收
照明
音效(鬧鈴等等)
與手機連線
如果充電等級降得更快,會開始閃爍 [CHG]。若發生此情形,所有功能都會停用。
電池沒電
如果電池沒電,數位畫面會變成空白。失去記憶資料,手錶設定恢復為出廠預設值。
重要!
電池電力不足或沒電時,請盡快讓錶面(太陽能板)接觸光線。
在電池沒電時讓手錶接觸光線,則 [CHG] 會開始閃爍。請持續讓手錶接觸光線,直到現在時間出現在畫面上。
註
如果 [R] 正在閃爍,表示由於暫時的電池高度耗用,除了計時功能外,所有功能皆會停用。
充電時間準則
下表顯示約略充電時間的準則。
一天用量所需的充電時間
照明等級(勒克斯) |
約略充電時間 |
---|---|
50,000 |
8 分鐘 |
10,000 |
30 分鐘 |
5,000 |
48 分鐘 |
500 |
8 小時 |
充電回復時間
晴天,室外(50,000 勒克斯)
電池沒電 電量中等 |
3 小時 |
電量中等 電量高 |
35 小時 |
電量高 充飽電 |
10 小時 |
晴天,窗戶附近(10,000 勒克斯)
電池沒電 電量中等 |
10 小時 |
電量中等 電量高 |
133 小時 |
電量高 充飽電 |
36 小時 |
陰天,窗戶附近(5,000 勒克斯)
電池沒電 電量中等 |
16 小時 |
電量中等 電量高 |
216 小時 |
電量高 充飽電 |
58 小時 |
室內日光燈(500 勒克斯)
電池沒電 電量中等 |
210 小時 |
電量中等 電量高 |
- |
電量高 充飽電 |
- |
註
實際充電時間取決於充電環境、手錶設定和其他因素。
節電功能
在下午 10 點到上午 6 點期間,若將手錶放在陰暗位置約一小時,將導致手錶畫面變成空白,並進入「等級 1」的節電功能狀態。若手錶處於這種環境達六或七天,手錶會進入「等級 2」的節電功能狀態。
節電等級 1:
數位顯示畫面變成空白以節省電力。在此等級的狀態下手錶可和手機連線。
節電等級 2:
數位顯示畫面變成空白以節省電力。所有功能停用。
從節電功能操作回復
使用下列其中一項作業離開節電功能狀態。
按下任何按鈕。
將手錶移到光亮的位置。
將手錶角度調成面對你的臉,以觸發自動照明。
註
手錶在下列狀況中不會進入節電功能。
鬧鈴功能
當在「秒錶功能」中時
當在「定時器功能」時
您可啟用或停用節電功能。
請注意,如果配戴手錶時,錶面因為被衣袖蓋住而無法照到光線,手錶也有可能會進入節電功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