模組編號 3501

在昏暗的環境中檢視錶面

手錶具備可照亮錶面的燈光,以便在昏暗的環境中讀錶。

手動使錶面亮起

按下 (B) 以開啟照明。

若鬧鈴開始響起,照明會自動關閉。

3501_08_LT_Intro

重要!

頻繁使用照明會耗盡電池電量。

畫面照明在下列任一情況下會停用。

鬧鈴響起

正在進行校時接收

啟用自動照明時使錶面亮起

如果啟用「自動照明」,只要將手錶傾斜 40 度以上,錶面即會自動亮起。

Light_a

重要!

如果手錶的水平角度超過 15 度(如下圖所示),則「自動照明」可能無法正常運作。

Light_b

如果手錶因為被衣袖蓋住而無法照到光線,「自動照明」可能會不當啟動而耗盡電池電量。

靜電或磁性可能會干擾「自動照明」的正常操作。倘若發生此情形,請試著放低您的手臂,然後再次將錶面朝向您的臉部。

移動手錶時,您可能會注意到手錶發出輕微的振動聲。這是因為「自動照明」開關的作業所致,藉此判定手錶的目前方向。這並不代表手錶故障。

「自動照明」在下列任一情況下會解除。

鬧鈴、定時器提示或其他嗶聲響起

正在進行校時接收

進行自動照明設定

  1. 進入「計時功能」。

  2. 按住 (B) 至少三秒,即可在啟用和停用「自動照明」之間切換。

  3. 「自動照明」啟用時,會顯示 [LT]。

    3501_09_LT_Intro

當 [CHG] 顯示於畫面上時,「自動照明」將停用。

指定照明持續時間

您可以選擇兩秒或四秒作為照明持續時間。

  1. 進入「計時功能」。

  2. 按住 (A) 至少兩秒。在目前選定的居住城市名稱出現在畫面上時,放開按鈕。

  3. 3501_RCVD_fl_HT_SET_comon
  4. 按 (C) 12 次以顯示 [LIGHT]。

  5. 3501_10_LT_Intro
  6. 按下 (D) 以選擇照明持續時間。

  7. [2]:照明 2 秒

    [4]:照明 4 秒

    3501_11_LT_Intro
  8. 按下(A)即可退出設定畫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