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PC LABEL PRINTER 應用程式] MEP-PC10 - 1.0版
2013 年 5 月
支援機種
MEP-B10 / MEP-T10 / MEP-U10[重要通知] |
以下為已終止支援的軟體。 |
可以下載。 |
全球客戶: |
此處提供的軟體為 CASIO USB 周邊系列電腦標籤印表機應用程式 MEP-PC10 的升級。 |
請務必詳閱下列所有資訊後,再下載並使用本升級。 |
本軟體提供的改善項目 |
版本 1.0.0 ( 適用於 Windows® 10 / Windows® 8.1 ) |
涵蓋軟體下載的使用者授權合約 |
若要下載及使用 「MEP-PC10」 軟體,您必須先閱讀以下終端使用者軟體授權合約 (以下稱為「合約」) 中載明的條款與條件,並同意受其規範。 |
詳細閱讀後,如果您同意,請按一下 [我同意] 按鈕,如果不同意,則按 [我不同意] 按鈕。 |
只有在您按下 [我同意] 按鈕後,才會前進到下載頁面。 |
無論您實際上是否同意,下載 MEP-PC10 軟體即代表您同意受此合約的條件與條款規範,並與 CASIO COMPUTER CO., LTD. (CASIO)締結契約協議。 |
終端使用者軟體授權合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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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授權 | ||
CASIO 身為本軟體與其他智慧財產權之所有者,授與您下列非專屬、不可轉讓之著作權授權,相關授權受本合約之條款規範。 | ||
(1) | 您可以安裝到多部電腦及使用軟體。 | |
2. 禁止事項 | ||
禁止以下事項: | ||
(1) | 除經本合約許可,您不得複製本軟體之部分或全部。 | |
(2) | 您不可修改或以其他方式變更、重新編譯、進行反向工程、反向組譯或反向編譯本軟體之部分或全部。 | |
(3) | 您不得轉售、借出、出租、借調或散佈本軟體,或將本軟體置於伺服器上,或藉由網路讓他人得以存取本軟體。 | |
(4) | 您不得將本軟體轉授權或轉讓給第三方。 | |
(5) | 您不得將本軟體運用於任何非法用途,或以任何違反本合約之方式使用本軟體。 | |
3. 合約期間 | ||
(1) | 一旦您下載軟體,本合約立即產生約束力。 | |
(2) | 當您摧毀本軟體的所有備份,本合約即無效作廢。 | |
(3) | 若您違反本合約之條款,CASIO 得以隨時終止此授權。一旦授權終止,您必須立即摧毀所持有之本軟體的所有備份。 | |
4. 責任限制 | ||
(1) | 本軟體以「原貌」提供,CASIO 並無明示保證本軟體可以正常運作或毫無瑕疵,或未來可能修正瑕疵、或軟體之功能適合使用於任何特定目的。 | |
(2) | 在任何情況下,對於使用或無法使用本軟體而造成的任何損害,包括但不限於利益損失、營業中斷、資訊遺失,CASIO 概不負責,即使 CASIO 已預先獲悉可能發生此等損害亦然。 | |
5. 其他 | ||
(1) | 合約未涵蓋的項目或需要進一步協商的項目,必須由您與 CASIO 雙方取得共識。 | |
(2) | 因本合約所造成或與本合約相關之任何求償,均受日本法律管轄。 | |
(3) | 因本合約所造成或與本合約相關之任何爭議,均由東京地方法院裁決。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