模組編號 5702
測量潛水經過時間
潛水時間以一秒為單位計算經過時間,最長可計算 1 小時 59 分鐘 59 秒(2 小時)。
即使持續測量潛水經過時間超過潛水時間的兩小時上限值,指針仍會繼續移動 24 小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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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入「潛水功能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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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下 (D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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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住 (D) 至少兩秒即可停止測量潛水時間。
時針、分針、秒針和時針(24 小時)會移至 12 時,表示手錶隨時準備好開始測量潛水時間。
這樣手錶就會開始測量潛水時間。
範例:潛水時間測量值為 5 分 26 秒

時針和分針會一起移動。
這樣手錶就會開始測量水面休息時間。
註
若手錶處於「潛水功能」,旋鬆錶冠後向外拉出至第一段便會將目前潛水經過時間重設為零。
從您進入「潛水功能」至下次進入「日曆功能」為止的期間視為同一次潛水活動。
若要建立另一份的潛水記錄(例如重複潛水時),請進入「日曆功能」,再返回「潛水功能」。
若開始測量潛水時間後約 24 小時之久,您都沒有操作手錶,則會停止測量,且指針會返回 12 時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