模組編號 5697
充電
本手錶是由以太陽能板充電的充電式(二次)電池提供電力。太陽能板內建於錶面上,只要錶面暴露在光線下,就會產生電力。
替手錶充電
未配戴手錶時,請將手錶放在有明亮光線照射的位置。

配戴手錶時,請確定錶面(太陽能板)沒有因為被衣袖蓋住而無法照到光線。即使只遮蓋到部分錶面,還是會降低發電效率。

重要!
充電時,有些光源和環境可能會使手錶變得極為燙熱,有造成燙傷和手錶內部零件損壞的危險。
應避免在下述可能超過60 °C(140 °F)的溫度環境中給手錶充電。
停在陽光下的汽車中的儀表板上
白熾燈、攝影燈、鹵素燈等熱源的近旁
受直射陽光長時間照射的地方等高溫場所
剩餘的電量和電池沒電
您可以查看指針的移動來判斷電力是否不足。電池電力不足時,功能就會停用。
重要!
電池電力不足或沒電時,請盡快讓錶面(太陽能板)接觸光線。
註
在電池沒電之後,如果讓錶面暴露在光線下,會導致秒針逆時針旋轉,直到停在第 57 秒為止。這表示手錶已經開始充電。
電池電力不足
秒針以兩秒的間隔跳動。

電池沒電
所有指針和日期指示器都會停止。

充電時間準則
下表顯示約略充電時間的準則。
一天用量所需的充電時間
照明等級(勒克斯) |
約略充電時間 |
---|---|
50,000 |
8 分鐘 |
10,000 |
30 分鐘 |
5,000 |
48 分鐘 |
500 |
8 小時 |
充電回復時間
晴天,室外(50,000 勒克斯)
電池沒電 |
2 小時 |
電量中等 |
17 小時 |
電量高 |
5 小時 |
晴天,窗戶附近(10,000 勒克斯)
電池沒電 |
5 小時 |
電量中等 |
64 小時 |
電量高 |
17 小時 |
陰天,窗戶附近(5,000 勒克斯)
電池沒電 |
8 小時 |
電量中等 |
103 小時 |
電量高 |
28 小時 |
室內日光燈(500 勒克斯)
電池沒電 |
90 小時 |
電量中等 |
- |
電量高 |
- |
註
實際充電時間取決於充電環境、手錶設定和其他因素。
節電功能
在下午 10 點到上午 5:50 期間,若將手錶放在陰暗位置約一小時之久,就會導致秒針停止,手錶也會進入「等級 1」的節電功能狀態。若手錶處於這種環境達六或七天,指針就會全部停止,然後手錶會進入「等級 2」的節電功能狀態。
等級 1:
基本的計時功能都能運作。
等級 2:
只有日期指示能夠運作。
註
請注意,如果配戴手錶時,錶面因為被衣袖蓋住而無法照到光線,手錶也有可能會進入節電功能狀態。
當手錶處於下列其中一種功能時,會進入節電功能狀態。
日曆功能
秒錶功能(重設為全部歸零)
從節電功能操作回復
按下任一按鈕、執行錶冠操作,或是將手錶放在光線充足的區域,即可從節電功能狀態中回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