模組編號 5673

進行鬧鈴設定

  1. 進入「鬧鈴功能」。

  2. 使用(A)和(C),顯示您想要進行設定變更的鬧鈴編號([AL1] 至 [AL5])。

  3. 5673_36_ALM
  4. 拉出錶冠。

  5. 小時與分鐘位數隨即開始閃爍。

    5673_37_ALM
  6. 旋轉錶冠以變更分鐘設定。

  7. 小時位數會與分鐘位數同步變更。

  8. 按下 (B)。

  9. 小時位數隨即開始閃爍。

    5673_38_ALM
  10. 旋轉錶冠以變更小時設定。

  11. 如果您使用 12 小時時制,時間設定會指示 [A](上午)或 [P](下午)。

    5673_39_ALM
  12. 將錶冠推回以完成設定作業。

在「鬧鈴功能」中時,若有約三分鐘的時間未執行任何操作,手錶會自動返回「計時功能」。

如果向外拉出錶冠後約兩分鐘內沒有執行任何操作,錶冠操作就會自動停用。若發生這樣的情形,請推回錶冠,然後再次將其拉出。

若要停止鬧鈴

若要在鬧鈴時間到來並發出聲響時停止鬧鈴,請按下任一按鈕。

到了鬧鈴時間時,會發出 10 秒的嗶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