模組編號 5670
進行鬧鈴設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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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入「鬧鈴功能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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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下 (D) 以在鬧鈴編號間捲動([AL1] 至 [AL5]),直到畫面顯示您想要設定的鬧鈴為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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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住(A)至少兩秒。小時位數開始閃爍後,放開按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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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 (B) 和 (D) 可變更小時的設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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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下 (C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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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 (B) 和 (D) 可設定分鐘的設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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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下(A)即可退出設定畫面。
這是設定功能。指針會自動移動,方便您檢視畫面和其他指示燈。
進行設定時,若兩或三分鐘內沒有進行操作,手錶將自動離開設定操作。
按住 (B) 或 (D) 即可快速捲動設定。
如果採用 12 小時時制,則 [P] 表示下午。
分鐘位數隨即開始閃爍。
鬧鈴開啟後,(鬧鈴)會顯示在畫面上。
若要停止鬧鈴
手錶發出嗶聲時,按下任一按鈕以停止鬧鈴。
註
到了鬧鈴時間時,會發出 10 秒的嗶聲。
如果您在約兩或三分鐘內未執行任何操作,手錶將自動從「鬧鈴功能」返回到「計時功能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