模組編號 5670
在昏暗的環境中檢視錶面
手錶具備 LED 燈,開啟此燈即可在昏暗的環境中讀錶。
開啟照明
按下 (B) 以開啟照明。
若鬧鈴開始響起,照明會自動關閉。
當指針以高速移動時,照明會停用。
開啟或關閉時,燈可能會有閃爍情形。
指定照明持續時間
您可以選擇 1.5 秒或 3 秒作為照明持續時間。
-
進入「計時功能」。
-
按住(A)至少兩秒,直到顯示目前所選居住城市的名稱。
-
按 (C) 10 次以顯示 [LIGHT]。
-
使用 (B) 和 (D) 來選擇照明持續時間。
-
按下(A)即可退出設定畫面。
這是設定功能。指針會自動移動,方便您檢視畫面和其他指示燈。
[1]:照明 1.5 秒
[3]:照明 3 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