模組編號 5618

在昏暗的環境中檢視錶面

手錶具備可照亮錶面的燈光,以便在昏暗的環境中讀錶。

手動使錶面亮起

按下(A)即可開啟照明。

  • 若鬧鈴開始響起,照明會自動關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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啟用自動照明時使錶面亮起

如果啟用「自動照明」,只要將手錶傾斜 40 度以上,錶面即會自動亮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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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行自動照明設定

1.進入「計時功能」。

2.按住(B)至少兩秒。在目前選定的居住城市名稱出現在畫面上時,放開按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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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按下(C)13 次,以顯示 [AUTO]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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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按下(D)即可在啟用和停用自動照明之間切換。

[ON]:錶面朝向臉部時即會開啟照明。

[OFF]:錶面朝向臉部時不會開啟照明。

5.按下(B)即可退出設定畫面。

  • 「自動照明」啟用時,會顯示 [LT]。
  • 如不手動停用「自動照明」功能,便會維持啟用持續約六小時。之後該功能就會自動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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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定照明持續時間

您可以選擇 1.5 秒或 3 秒作為照明持續時間。

1.進入「計時功能」。

2.按住(B)至少兩秒。在目前選定的居住城市名稱出現在畫面上時,放開按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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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按下(C)14 次,以顯示 [LIGHT]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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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按下(D)即可在兩種照明持續時間設定之間切換。

[1]:照明 1.5 秒

[3]:照明 3 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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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按下(B)即可退出設定畫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