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定照明持續時間 您可以選擇 1.5 秒或 3 秒作為照明持續時間。 1.進入「計時功能」。 在各功能間瀏覽 2.按住(A)至少兩秒,直到顯示目前所選居住城市的名稱。 3.按下(D)13 次,以顯示 [LIGHT]。 4.按下(E)即可在兩種照明持續時間設定之間切換。 [1]:照明 1.5 秒 [3]:照明 3 秒 5.按下(A)即可退出設定畫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