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昏暗的環境中檢視錶面
手錶錶面可發出亮光,方便在黑暗中檢視。
手動使錶面亮起
按下(L)即可開啟照明。
- 若鬧鈴開始響起,照明會自動關閉。
啟用自動照明時使錶面亮起
如果啟用「自動照明」,只要將手錶傾斜 40 度以上,錶面即會自動亮起。
進行自動照明設定
在「計時功能」中按住(L)至少三秒,即可在啟用和停用「自動照明」之間切換。
- 「自動照明」啟用時,會顯示 [LT]。
- 如不手動停用「自動照明」功能,便會維持啟用持續約六小時。之後該功能就會自動停用。
指定照明持續時間
您可以選擇 1.5 秒或 3 秒作為照明持續時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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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進入「計時功能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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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按住 (E) 至少兩秒。在目前選定的居住城市名稱出現在畫面上時,放開按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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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按下 (D) 三次以顯示 [LT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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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按下 (C) 以選擇照明持續時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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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1]:照明 1.5 秒
[3]:照明 3 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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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按下 (E) 兩次即可完成設定操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