模組編號 5553
進行鬧鈴設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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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入「鬧鈴功能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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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下 (D) 以在鬧鈴間捲動([AL1] 至 [AL4] 以及 [SNZ]),直到畫面顯示您想要設定的項目為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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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住 (A) 至少兩秒。小時設定開始閃爍後,放開按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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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 (B) 和 (D) 可變更小時的設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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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下 (C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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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 (B) 和 (D) 可設定分鐘的設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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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下 (A) 以完成設定操作。

進行設定時,若兩或三分鐘內沒有進行操作,手錶將自動離開設定操作。

按住 (B) 或 (D) 即可快速捲動設定。
如果採用 12 小時時制,則 [P] 表示下午。

分鐘位數隨即開始閃爍。

鬧鈴設定後,[ALM] 會顯示在畫面上。

測試鬧鈴
在「鬧鈴功能」中,按住 (D) 讓鬧鈴響起。
若要停止鬧鈴
手錶發出嗶聲時,按下任一按鈕以停止鬧鈴。
貪睡鬧鈴操作會以五分鐘為間隔,最多響起七次鬧鈴。若 [SNZ] 在畫面上閃爍,代表正在進行貪睡鬧鈴操作。
以下任何一項操作均會讓正在進行的貪睡鬧鈴操作停止。
關閉貪睡鬧鈴
顯示貪睡鬧鈴設定畫面
顯示「計時功能」設定畫面
在「世界時間功能」中變更您「居住城市時間」的 DST 設定
在「世界時間功能」中變更您的「居住城市」
註
到了鬧鈴時間時,會發出 10 秒的嗶聲。
如果您在約兩或三分鐘內未執行任何操作,手錶將自動從「鬧鈴功能」返回到「計時功能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