模組編號 5550
進行鬧鈴設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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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入「鬧鈴功能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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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下(D)以在鬧鈴編號間捲動([AL1] 至 [AL5]),直到畫面顯示您想要設定的鬧鈴編號為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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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住 (A) 至少兩秒。小時設定開始閃爍後,放開按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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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 (B) 和 (D) 可設定鬧鈴時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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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下(C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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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 (B) 和 (D) 可設定鬧鈴分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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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下 (A) 以完成設定操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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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住 (C) 至少四秒即可返回「計時功能」。
如果採用 12 小時時制,則 [PM] 表示下午。
分鐘位數隨即開始閃爍。
若要停止鬧鈴
若要在鬧鈴時間到來並發出聲響時停止鬧鈴,請按下任一按鈕。
註
到了鬧鈴時間時,您會聽到 10 秒的嗶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