模組編號 3565
在昏暗的環境中檢視錶面
手錶具備可照亮錶面的燈光,以便在昏暗的環境中讀錶。
開啟畫面照明
按下 (B) 以開啟照明。
若鬧鈴開始響起,照明會自動關閉。
重要!
頻繁使用照明會耗盡電池電量。
註
畫面照明在下列任一情況下會停用。
鬧鈴、定時器提示或其他嗶聲響起
指定照明持續時間
您可以選擇 1.5 秒或 3 秒作為照明持續時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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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入「計時功能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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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住 (A) 至少兩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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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 (C) 10 次以顯示 [LT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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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下 (D) 以選擇照明持續時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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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下(A)即可退出設定畫面。
目前的步數提醒設定([ON] 或 [OFF])隨即在畫面上閃爍。
[1]:照明 1.5 秒
[3]:照明 3 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