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本手錶
本節將提供手錶概述,並介紹其便利的使用方式。
手錶功能
手錶支援與 Bluetooth 適用手機進行連線和通訊。
陽光及人造光可在手錶充電時提供操作用電。
手錶會接收包含時間資訊的無線電訊號,並用於維持時間設定的準確性。
現在時間可顯示為全球 39 個城市中任何一個城市的時間,也可顯示為 UTC(國際標準時間)。
您最多可以在「世界時間功能」中選擇五個城市。
到達您所指定的時間時,鬧鈴將響起。
秒錶測量以一秒為單位測量經過時間(第一個小時以 1/100 秒為單位),最多可測量 24 小時。
從您指定的時間開始倒數計時。倒數計時至零時,鬧鈴將響起。
註
本使用手冊所包含的圖例主要用於輔助說明。圖例可能會與其所代表的項目稍有不同。
一般指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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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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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,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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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、分、秒
A 按鈕
在任何功能中,按住此按鈕至少兩秒即可顯示設定畫面。
B 按鈕
按下以開啟照明。
C 按鈕
每按一次即可在手錶的各種功能間循環切換。
在任何功能中,按住此按鈕至少一秒即可返回「計時功能」。
D 按鈕
在顯示任何設定畫面時按下此按鈕可變更設定。
指示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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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錶與手機 Bluetooth 連線時顯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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節電功能啟用時顯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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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自動照明」啟用時顯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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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時間訊號接收調整時間或成功與手機連線時顯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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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 12 小時時制時,會在下午時間顯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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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錶指示夏令時間時顯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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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池電力過低時顯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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鬧鈴開啟時顯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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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點報時啟用時顯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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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用按鈕操作音時顯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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貪睡鬧鈴開啟時顯示。
在下列情況下 [RCVD] 指示器將會消失。
在您透過手錶操作變更「居住城市」設定(時間和日期、城市、夏令時間)之後
手錶在標準時間和夏令時間之間切換之後
在時間訊號接收操作失敗之後
在透過手機進行的時間調整操作失敗之後
在各功能間瀏覽
每按一次 (C) 即可在手錶的各種功能間循環切換。
在任何功能中,按住 (C) 至少一秒即可返回「計時功能」。

與手機連線
按住 (C) 至少三秒即可與手機建立連線。
如要中斷連線,請按下任一按鈕。

充電
本手錶是由以太陽能板充電的充電式(二次)電池提供電力。太陽能板內建於錶面上,只要錶面暴露在光線下,就會產生電力。
替手錶充電
未配戴手錶時,請將手錶放在有明亮光線照射的位置。

配戴手錶時,請確定錶面(太陽能板)沒有因為被衣袖蓋住而無法照到光線。即使只遮蓋到部分錶面,還是會降低發電效率。

重要!
充電時,有些光源和環境可能會使手錶變得極為燙熱,有造成燙傷和手錶內部零件損壞的危險。
應避免在下述可能超過60 °C(140 °F)的溫度環境中給手錶充電。
停在陽光下的汽車中的儀表板上
白熾燈、攝影燈、鹵素燈等熱源的近旁
受直射陽光長時間照射的地方等高溫場所
電量低
電池電量低會導致 [LOW] 開始閃爍,並停用以下功能。
時間訊號接收
照明
音效(鬧鈴等等)
與手機連線

如果充電等級降得更快,會開始閃爍 [CHG]。若發生此情形,所有功能都會停用。

電池沒電
如果電池沒電,數位畫面會變成空白。失去記憶資料,手錶設定恢復為出廠預設值。
重要!
電池電力不足或沒電時,請盡快讓錶面(太陽能板)接觸光線。
在電池沒電時讓手錶接觸光線,則 [CHG] 會開始閃爍。請持續讓手錶接觸光線,直到現在時間出現在畫面上。
充電時間準則
下表顯示約略充電時間的準則。
一天用量所需的充電時間
|
照明等級(勒克斯) |
約略充電時間 |
|---|---|
|
50,000 |
8 分鐘 |
|
10,000 |
30 分鐘 |
|
5,000 |
48 分鐘 |
|
500 |
8 小時 |
充電回復時間
晴天,室外(50,000 勒克斯)
|
電池沒電 |
3 小時 |
|
電量中等 |
35 小時 |
|
電量高 |
10 小時 |
晴天,窗戶附近(10,000 勒克斯)
|
電池沒電 |
10 小時 |
|
電量中等 |
132 小時 |
|
電量高 |
36 小時 |
陰天,窗戶附近(5,000 勒克斯)
|
電池沒電 |
16 小時 |
|
電量中等 |
214 小時 |
|
電量高 |
58 小時 |
室內日光燈(500 勒克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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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池沒電 |
209 小時 |
|
電量中等 |
- |
|
電量高 |
- |
註
實際充電時間取決於充電環境、手錶設定和其他因素。
節電功能
在下午 10 點到上午 6 點期間,若將手錶放在陰暗位置約一小時,將導致手錶畫面變成空白,並進入「等級 1」的節電功能狀態。若手錶處於這種環境達六或七天,手錶會進入「等級 2」的節電功能狀態。
節電等級 1:
數位顯示畫面變成空白以節省電力。在此等級的狀態下手錶可和手機連線。
節電等級 2:
數位顯示畫面變成空白以節省電力。所有功能停用。
從節電功能操作回復
使用下列其中一項作業離開節電功能狀態。
按下任何按鈕。
將手錶移到光亮的位置。
將手錶角度調成面對你的臉,以觸發自動照明。
註
手錶在下列狀況中不會進入節電功能。
鬧鈴功能
當在「秒錶功能」中時
當在「定時器功能」中時
您可啟用或停用節電功能。
請注意,如果配戴手錶時,錶面因為被衣袖蓋住而無法照到光線,手錶也有可能會進入節電功能。
在昏暗的環境中檢視錶面
手錶具備可照亮錶面的燈光,以便在昏暗的環境中讀錶。
手動使錶面亮起
按下 (B) 以開啟照明。
若鬧鈴開始響起,照明會自動關閉。

重要!
頻繁使用照明會耗盡電池電量。
註
畫面照明在下列任一情況下會停用。
鬧鈴、定時器提示或其他嗶聲響起
正在進行校時接收
啟用自動照明時使錶面亮起
如果啟用「自動照明」,只要將手錶傾斜 40 度以上,錶面即會自動亮起。

重要!
如果手錶的水平角度超過 15 度(如下圖所示),則「自動照明」可能無法正常運作。

如果手錶因為被衣袖蓋住而無法照到光線,「自動照明」可能會不當啟動而耗盡電池電量。
靜電或磁性可能會干擾「自動照明」的正常操作。倘若發生此情形,請試著放低您的手臂,然後再次將錶面朝向您的臉部。
移動手錶時,您可能會注意到手錶發出輕微的振動聲。這是因為「自動照明」開關的作業所致,藉此判定手錶的目前方向。這並不代表手錶故障。
註
「自動照明」在下列任一情況下會解除。
鬧鈴、定時器提示或其他嗶聲響起
正在進行校時接收
進行自動照明設定
-
進入「計時功能」。
-
按住 (B) 至少三秒,即可在啟用和停用「自動照明」之間切換。
「自動照明」啟用時,會顯示 [LT]。

註
當 [CHG] 顯示於畫面上時,「自動照明」將停用。
指定照明持續時間
您可以選擇兩秒或四秒作為照明持續時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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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入「計時功能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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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住 (A) 至少兩秒。在目前選定的居住城市名稱出現在畫面上時,放開按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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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 (C) 12 次以顯示 [LIGHT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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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下 (D) 以選擇照明持續時間。
-
按下(A)即可退出設定畫面。


[2]:照明 2 秒
[4]:照明 4 秒

實用功能
配對手錶與手機可讓您更輕鬆地使用一些手錶的功能。
自動時間校正

超過 300 個世界時間城市可供選擇

記錄週年紀念日和約會

此外,還可以使用手機進行許多其他手錶設定。
您必須先將手錶與手機配對,才能傳輸資料到手錶以及進行設定。
您的手機必須安裝 “CASIO WATCHES” 手機應用程式,才能與手錶配對。

電量中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