模組編號 3521
測量潛水經過時間
潛水時間以一秒為單位進行測量,最長可測量到 23 小時 59 分 59 秒(24 小時)。
-
進入「潛水功能」。
-
按下 (D)。
-
按住 (D) 至少一秒即可停止測量潛水時間。
-
按下 (A) 將測量時間全部歸零。
這樣手錶就會開始測量潛水時間。

這樣手錶就會開始測量水面休息時間。
重設測量時會將記錄資料記錄下來。
註
測量期間不會顯示水面休息時間。日誌記憶器檢索功能只會顯示最新的記錄資料記錄。
完成「潛水功能」測量後,按住 (C) 至少一秒進入「計時功能」,同時也會將測量重設至該時間點。
即使是在正在進行「潛水功能」潛水時間測量作業時返回「計時功能」,手錶仍會在內部繼續執行測量作業。
如果手錶進入「潛水功能」後過了 11 或 12 小時,此時會自動返回「計時功能」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