模組編號 3513
在昏暗的環境中檢視錶面
手錶錶面可發出亮光,方便在黑暗中檢視。
手動使錶面亮起
按下(L)即可開啟照明。
若鬧鈴開始響起,照明會自動關閉。
感應器正在讀取時不會開啟照明。
啟用自動照明時使錶面亮起
如果啟用「自動照明」,只要將手錶傾斜 40 度以上,錶面即會自動亮起。
重要!
如果手錶的水平角度超過 15 度(如下圖所示),則「自動照明」可能無法正常運作。
靜電或磁性可能會干擾「自動照明」的正常操作。倘若發生此情形,請試著放低您的手臂,然後再次將錶面朝向您的臉部。
移動手錶時,您可能會注意到手錶發出輕微的振動聲。這是因為「自動照明」開關的作業所致,藉此判定手錶的目前方向。這並不代表手錶故障。
註
「自動照明」在下列任一情況下會解除。
鬧鈴、定時器提示或其他嗶聲響起
「羅盤功能」下的手錶
正在計算日出/日落時間時
進行自動照明設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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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入「計時功能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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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住 (L) 至少三秒,即可在啟用和停用「自動照明」之間切換。
「自動照明」啟用時,會顯示 [LT]。
註
當 [CHG] 顯示於畫面上時,「自動照明」將停用。
指定照明持續時間
您可以選擇 1.5 秒或 3 秒作為照明持續時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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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入「計時功能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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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住 (E) 至少兩秒。在目前選定的居住城市名稱出現在畫面上時,放開按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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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 (D) 10 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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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下 (A) 以選擇照明持續時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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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下 (E) 兩次即可完成設定操作。
[LIGHT] 顯示於畫面上,同時閃爍 [1] 或 [3]。
[1]:照明 1.5 秒
[3]:照明 3 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