模組編號 3506

在昏暗的環境中檢視錶面

手錶具備可照亮錶面的燈光,以便在昏暗的環境中讀錶。

手動使錶面亮起

按下 (E) 以開啟照明。

若鬧鈴開始響起,照明會自動關閉。

3506_14_LT_Info

使用自動照明

如果啟用「自動照明」,只要將手錶傾斜 40 度以上,錶面即會自動亮起。

Light_a

重要!

如果手錶的水平角度超過 15 度(如下圖所示),則「自動照明」可能無法正常運作。

Light_b

靜電或磁性可能會干擾「自動照明」的正常操作。倘若發生此情形,請試著放低您的手臂,然後再次將錶面朝向您的臉部。

移動手錶時,您可能會注意到手錶發出輕微的振動聲。這是因為「自動照明」開關的作業所致,藉此判定手錶的目前方向。這並不代表手錶故障。

「自動照明」在下列任一情況下會解除。

鬧鈴音效、定時器音效和/或振動進行中時

如不手動停用「自動照明」功能,便會維持啟用持續約六小時。之後該功能就會自動停用。

進行自動照明設定

  1. 進入「計時功能」。

  2. 按住 (A) 至少兩秒。

  3. 這會顯示「計時功能」設定畫面。

    3506_set_disp_caps
  4. 使用 (A) 和 (C) 可將指針移至 [LIGHT]。

  5. 按下 (B)。

  6. 使用 (A) 和 (C) 可將指針移至 [AUTO LIGHT]。

  7. 按下 (B)。

  8. 使用 (A) 和 (C) 可將指針移至 [OFF](停用)或 [ON](啟用)。

  9. 當「自動照明」啟用時,[LT] 指示器會在「計時功能」顯示。

  10. 按下 (B) 以完成設定操作。

  11. 完成設定操作後,即會顯示 [SETTING COMPLETED] 幾秒鐘,然後照明設定畫面會再次出現。

  12. 按下 (D) 兩次即可退出設定畫面。

指定照明持續時間

您可以選擇 1.5 秒或 3 秒作為照明持續時間。

  1. 進入「計時功能」。

  2. 按住 (A) 至少兩秒。

  3. 這會顯示「計時功能」設定畫面。

    3506_set_disp_caps
  4. 使用 (A) 和 (C) 可將指針移至 [LIGHT]。

  5. 按下 (B)。

  6. 使用 (A) 和 (C) 可將指針移至 [DURATION]。

  7. 按下 (B)。

  8. 使用 (A) 和 (C) 來選擇照明持續時間。

  9. [1.5 SEC.]

    照明 1.5 秒

    [3.0 SEC.]

    照明 3 秒

  10. 按下 (B) 以完成設定操作。

  11. 完成設定操作後,即會顯示 [SETTING COMPLETED] 幾秒鐘,然後照明設定畫面會再次出現。

  12. 按下 (D) 兩次即可退出設定畫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