模組編號 3506
進行鬧鈴設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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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入「計時功能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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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住 (A) 至少兩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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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 (A) 和 (C) 可將指針移至 [ALARM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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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下 (B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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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 (A) 和 (C) 可將指針移至您要設定的鬧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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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下 (B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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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 (A) 和 (C) 來選擇鬧鈴和貪睡鬧鈴功能開啟/關閉設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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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下 (B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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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 (A) 和 (C) 可設定鬧鈴時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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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下 (B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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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 (A) 和 (C) 可設定鬧鈴分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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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下 (B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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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 (A) 和 (C) 來選擇您是否要儲存目前設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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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下 (B) 以完成設定操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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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下 (D) 兩次即可退出設定畫面。
這會顯示「計時功能」設定畫面。
[OFF] |
停用鬧鈴、停用貪睡鬧鈴。 |
[ON] |
啟用鬧鈴、停用貪睡鬧鈴。 |
[ON (SNZ)] |
啟用鬧鈴、啟用貪睡鬧鈴。 |
左側的核取標記()將指出目前選擇的設定。
[YES] |
儲存目前設定。 |
[NO] |
捨棄目前設定。 |
[RETURN] |
返回鬧鈴設定畫面。 |
完成設定操作後,即會顯示 [SETTING COMPLETED] 幾秒鐘,然後鬧鈴設定選擇畫面會再次出現。
開啟鬧鈴會讓 出現在時間設定右側的畫面上。若啟用貪睡鬧鈴,[SNZ]也會顯示。
註
若隨時要退出鬧鈴設定操作,請按下 (D) 並執行步驟 13。
若要停止發出聲響的鬧鈴
發出鬧鈴音效和/或振動時,按下任何按鈕即可停止。
註
當啟用貪睡鬧鈴功能時,鬧鈴會每五分鐘發出音效和/或振動,最多七次。若要停止鬧鈴持續的貪睡作業,請關閉鬧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