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音頻錄音器對演奏進行錄音
將鍵盤彈奏和踏板操作錄製為音頻資料。錄音以WAV檔案格式(線性PCM,16位元,44.1 kHz,立體聲)保存到插在A型USB端子中的U盤內。
為音頻錄音器的使用做準備
在數位鋼琴的A型USB端子中插入U盤。
有關如何使用U盤的說明請參閱“在數位鋼琴上插入或取出U盤”一節。
將[回放器/錄音器]設定切換到<音頻錄音器>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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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按住“FUNCTION”鈕的同時按C4琴鍵(音頻錄音器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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視訊條上左邊第三個燈閃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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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接向U盤錄音音頻錄音器的樂曲(WAV)
用<音頻錄音器>進行操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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點擊“0(錄音)”鈕(點亮為白色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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錄音進入待機狀態,“0(錄音)”鈕閃動為紅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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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要停止錄音時,再次點擊“0(錄音)”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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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始演奏時錄音開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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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過在按住“0(錄音)”鈕的同時點擊“a”鈕也能開始錄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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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0(錄音)”鈕從閃動變為點亮,而“a”鈕熄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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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要結束錄音時點擊“0(錄音)”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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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0(錄音)”鈕再次點亮為白色,同時“a”鈕點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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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要播放錄音內容時點擊“a”鈕。
想要在錄音過程中從頭重新開始彈奏時
若因在演奏中出錯等原因想要重新錄音,則在錄音過程中按住“0(錄音)”直到其閃動。鋼琴放棄錄音資料並返回錄音待機狀態。
在播放MIDI錄音器的錄音資料的同時向音頻錄音器進行錄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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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按住“FUNCTION”鈕的同時按C{4琴鍵(隨MIDI播放的音頻錄音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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視訊條右端的燈閃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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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A型USB端子中插入U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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點擊“0(錄音)”鈕(點亮為白色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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錄音進入待機狀態,“0(錄音)”鈕閃動為紅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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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MIDI錄音器錄音的聲部的音軌指示燈點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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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設定播放聲部時,在按住“a”鈕的同時按B}1琴鍵(樂曲播放聲部選擇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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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L”和“R”音軌指示燈相應點亮。
音軌指示燈
設定內容
只L燈點亮
播放左手聲部,消音右手聲部。
只R燈點亮
播放右手聲部,消音左手聲部。
L和R燈都點亮
左右手聲部都播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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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始演奏時錄音開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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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錄音開始的同時MIDI錄音器樂曲播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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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過在按住“0(錄音)”鈕的同時點擊“a”鈕也能開始錄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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節拍指示燈隨拍子閃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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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要重新進行錄音時,請參照“想要在錄音過程中從頭重新開始彈奏時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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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要結束錄音時點擊“0(錄音)”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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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0(錄音)”鈕再次點亮為白色,同時“a”鈕點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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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要立即播放錄音內容時,點擊“a”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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錄音檔案的刪除
用<音頻錄音器>進行操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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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按住“a”鈕的同時,用相應的琴鍵選擇要刪除的檔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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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A0至F{1琴鍵指定 TAKE**.WAV(**代表01-99)的編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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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B2/C3琴鍵(樂曲選擇–/樂曲選擇+)指定前一首/後一首樂曲的編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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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按住“FUNCTION”鈕的同時按B1琴鍵(刪除SMF/MRF/音頻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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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到下一步操作完成為止,不要放開“FUNCTION”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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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按住“FUNCTION”鈕的同時按C1琴鍵(執行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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檔案被刪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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