模块编号 5686
在黑暗中查看表面
该手表带有一个 LED 灯,您可以在暗光下打开此照明灯,以便查看显示信息。
要手动照亮表面
按下 (A) 打开照明。

如果闹铃开始发出提示音,照明将自动关闭。
要在启用自动照明时照亮表面
如果已启用自动照明,只要将手表倾斜 40 度以上放置,表面照明将自动开启。

重要提示!
当手表处于与水平线呈 15 度以上水平角的位置时(如下图所示),自动照明可能不会正常工作。

静电或磁场会干扰自动照明的正常工作。如果发生这种情况,尝试放下手臂,然后再次将其朝向您的面部倾斜。
移动手表时,您可能会注意到有轻微的咔哒声。这是因为自动照明开关在工作,它在确定手表的当前方向。这并不表示手表有故障。
注
存在以下任一情况时,自动照明将被禁用。
闹铃、定时器提醒或其他蜂鸣音响起
配置自动照明设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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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入“计时模式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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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住 (B) 至少两秒。当显示屏中出现当前选定的本地城市的名称时,松开该按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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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下(C)13 次可显示 [AUTO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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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下(D)可在启用和禁用自动照明之间切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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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下 (B) 完成设置操作。
这是设置模式。指针将自动移开,以便于查看显示屏和其他指示器。


[ON]:当手表向您的面部倾斜时开启照明。
[OFF]:当手表向您的面部倾斜时不会开启照明。
启用自动照明时显示 [LT]。
如果您不手动解除它,自动照明将保持启用状态大约六小时。此后会自动解除。

注
在配置设置时,如果在两三分钟内无任何操作,手表会自动退出设置操作界面。
指定照明持续时间
您可以选择照明持续时间为 1.5 秒或 3 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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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入“计时模式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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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住 (B) 至少两秒。当显示屏中出现当前选定的本地城市的名称时,松开该按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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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下 (C) 14 次以显示 [LIGHT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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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下 (D) 选择照明持续时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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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下(B)退出设置屏幕。
这是设置模式。指针将自动移开,以便于查看显示屏和其他指示器。


[1]:1.5 秒照明
[3]:3 秒照明

注
在配置设置时,如果在两三分钟内无任何操作,手表会自动退出设置操作界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