模块编号 3521
在黑暗中查看表面
手表自带 LED 灯,可照亮表面,方便您在黑暗的光线下查看显示信息。
要手动照亮表面
按下 (B) 打开照明。
如果闹铃开始发出提示音,照明将自动关闭。

要在启用自动照明时照亮表面
如果已启用自动照明,只要将手表倾斜 40 度以上放置,表面照明将自动开启。

重要提示!
当手表处于与水平线呈 15 度以上水平角的位置时(如下图所示),自动照明可能不会正常工作。

静电或磁场会干扰自动照明的正常工作。如果发生这种情况,尝试放下手臂,然后再次将其朝向您的面部倾斜。
移动手表时,您可能会注意到有轻微的咔哒声。这是因为自动照明开关在工作,它在确定手表的当前方向。这并不表示手表有故障。
频繁使用照明会消耗电池电量。
潜水期间,某些位置可能会干扰自动照明的正常工作。
注
存在以下任一情况时,自动照明将被禁用。
闹铃、定时器提醒或其他蜂鸣音响起
配置自动照明设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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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入“计时模式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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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住 (B) 至少 3 秒,自动照明将在启用和禁用之间切换。
启用自动照明时显示 [LT]。

注
当显示屏上显示 [CHG] 时,即表示自动照明已禁用。
指定照明持续时间
您可以选择照明持续时间为 1.5 秒或 3 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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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入“计时模式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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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住 (A) 至少两秒。城市代码开始闪烁时,松开按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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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下 (C) 10 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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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下 (D) 选择照明持续时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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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下 (A) 完成设置操作。

显示屏上出现 [LT],[1] 或 [3] 闪烁。
[LT1]:1.5 秒照明灯
[LT3]:3 秒照明灯

注
在配置设置时,如果在两三分钟内无任何操作,手表会自动退出设置操作界面。
在“潜水模式”下,照明持续时间固定为 3 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