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韌體更新] EX-FR10 - 2.00版

2015 年 5 月

支援機種

EX-FR10

本更新所提供的改善項目

V1.02  >>  V2.00
相機:V1.02  >>  V2.00
調整拍攝的影像品質。
新增的 [縮時攝影] 功能。
改良 [間隔拍攝] 功能。
改良 [無線區域網路連線] 功能。
 
控制器:V1.01  >>  V2.00
調整顯示的影像品質。
改良的操作。
變更為 12 種支援的語言。
 
按一下這裡即可從 Ver1.0 變更。
 
按一下這裡即可下載使用手冊。
 
V1.01  >>  V1.02
相機:V1.01  >>  V1.02
相機影像品質提升。
 
控制器:V1.00  >>  V1.01
控制器畫面影像提升。
因為使用者未操作控制器而讓螢幕畫面變成空白的等待時間從 25 秒變更為 10 分鐘。
 
V1.00  >>  V1.01:僅限相機
已修正日期設定問題。
 

適用對象

相機韌體為版本 1.00 - 1.02 的 EX-FR10 擁有者。

檢查韌體版本

開啟相機和控制器。開啟電源會使相機和控制器的操作指示燈亮綠燈,而且在兩者之間建立 Bluetooth 無線技術連線的作業也會自動開始。
接著請使用控制器執行以下操作。
操作: 首頁圖示 -> [MENU] (功能表) -> [Setup] (設置) -> [Version] (版本)
 
如果相機版本為 [Ver.1.00] (版本 1.00)、[VER 1.01] (版本 1.01)、[VER 1.02] (版本 1.02),或控制器版本顯示為 [Ver.1.00] (版本 1.00)、[VER 1.01] (版本 1.01]請下載此版本更新,並在相機上進行安裝。
 
重要!
版本 2.00 會將支援的語言增加為 12 種,因此更新至版本 2.00 之後,請勿安裝「會變更 EX-FR10 所支援語言的軟體」。若您這麼做,則無法正確顯示版本。

在相機上安裝此更新的要求


若要在相機上安裝此韌體更新,則必須將更新複製到記憶卡的根目錄 (磁碟的最上層目錄)。因此,您手邊必須有 USB 傳輸線 (相機隨附),或是具備卡槽的電腦。

涵蓋更新軟體下載的使用者授權合約

* 若要下載及使用更新軟體,您必須先閱讀以下終端使用者軟體授權合約 (以下稱為「合約」) 中載明的條款與條件,並同意受其規範。
* 若在仔細閱讀本合約後,您同意受其條件與條款規範,請按一下 [我同意] 按鈕,即可繼續進行下載程序。
* 無論您實際上是否同意,下載此更新軟體即代表您同意受此合約的條件與條款規範,並與 CASIO COMPUTER CO., LTD. (CASIO) 締結契約協議。
* 若您不同意遵守本合約之條件與條款,請按一下 [我不同意],並且請勿下載此更新軟體。
終端使用者軟體授權合約
CASIO COMPUTER CO., LTD.
1 授權
CASIO 身為本軟體與其他智慧財產權之所有者,授與您下列非專屬、不可轉讓之著作權授權,相關授權受本合約之條款規範。
1) 您可以在您的 CASIO 數位相機 EX-FR10 上安裝並使用本軟體。
2) 您可以將本軟體複製一份到記憶卡中,以便安裝至數位相機 EX-FR10 上。
2 禁止事項
1) 除經本合約許可,您不得複製本軟體之部分或全部。
2) 您不得修改、改變、改編、進行反向工程、解編、反組譯,或試圖取得本軟體之原始程式碼。
3) 您不得轉售、分開、出租、出借或散佈本軟體,或將本軟體置於伺服器上,或藉由網路讓他人得以存取本軟體。
4) 您不得將本軟體轉授權或轉讓給第三方。
5) 您不得將本軟體運用於任何非法用途,或以任何違反本合約之方式使用本軟體。
3 合約期間
1) 一旦您下載軟體,本合約立即產生約束力。
2) 當您摧毀本軟體的所有複本後,本合約即無效並作廢。
3) 若您違反本合約之條款,CASIO 得以隨時終止此授權。一旦授權終止,您必須立即摧毀所持有之本軟體的所有備份。
4 責任限制
1) 本軟體以「原貌」提供,CASIO 並無明示保證本軟體可以正常運作或毫無瑕疵,或未來可能修正瑕疵、或軟體之功能適合使用於任何特定目的。
2) 在任何情況下,對於使用或無法使用本軟體而造成的任何損害,包括但不限於利益損失、營業中斷、資訊遺失,CASIO 概不負責,即使 CASIO 已預先獲悉可能發生此等損害亦然。
5 其他
1) 合約未涵蓋的項目或需要進一步協商的項目,必須由您與 CASIO 雙方取得共識。
2) 因本合約所造成或與本合約相關之任何求償,均受日本法律管轄。
3) 因本合約所造成或與本合約相關之任何爭議,均由東京地方法院裁決。
* Windows 為 Microsoft Corporation 的註冊商標。
* Macintosh 為 Apple Inc. 的註冊商標。
* 此處使用之其他公司與產品 (序列) 名稱可能也是他者之商標或註冊商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