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可以將 [聚焦方式]、[白色平衡]、[EV 平移] 及其他控制面板和選單項目功能,指派給左/右鍵、控制轉盤或功能環,讓您在需要時可以輕鬆變更這些項目的設定。
可以指派給功能環的功能,則視拍攝方式而定。
適用於 [左/右鍵] 設定的選項
• 動作位置
• [AF][微距][超微距] [∞]
(不能選擇 [MF])
• AF 區
• 測光方式
• 人臉偵測
• ISO上限
• 關
* 選擇手動聚焦 (MF) 時,則會略過 [左/右鍵] 設定。
可以指派給控制轉盤的功能
• EV 平移
• 白色平衡
• 自拍定時器
• MF *
• 關
* 您可以進行以下設定,以便使用控制轉盤直接調整聚焦。
- 人臉偵測:關
- 美化等級:0 (關)
- 聚焦方式:MF
若要將功能指派給功能環
1.在拍攝方式中,按下 [RING]。
2.使用 <向上>、<向下>、<向左> 和 <向右> 鍵,或者旋轉功能來選擇您要指派的功能,然後再按下 [SET]。
注意
• 將 [Step Zoom] (階段變焦) 指派給功能環之後,就可以使用功能環調整光學變焦。
• 選擇將 [人臉偵測] 設定設為 [開] 時,無法指派 [MF]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