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源要求

Q3 相機的電力表現為何?
A3  

以下為在標準溫度 23°C (73°F) 測試, 直到電池無法運作導致相機電源自動關閉時所得到的數據。此測試數據並不提供保證, 低溫環境與持續使用將會降低此數值。

 

可拍張數 (CIPA )(操作時間) *1

約170張

連續播放 (靜態影像) *2

約2小時30分

影片連續錄製時間*3

約1小時10分

 

.使用電池:NP-120 ( 600mAh )
.使用儲存媒體:1GB SD 記憶卡 ( Panasonic PRO HIGH SPEED )
.測試條件

* 大約可拍張數 ( CIPA 標準 ) (運作時間)
1 依照CIPA標準 (
Camera and Imaging Products Association)
正常溫度(23°C ( 73°F)) , 螢幕開啟, 每30秒切換廣角端與望遠端, 同時並拍攝二張照片, 一張使用閃光燈。每拍攝10張, 關閉相機電源再行開啟。

* 概略播放時間
2 標準溫度23°C ( 73°F) , 每10秒捲動影像

*3 概略時間, 使用4G SDHC記憶卡, 循環錄影10分鐘後刪除3個錄製的檔案

.以上的數值以完全充滿電力的新電池為測試基準。
 已多次充電並使用過的電池將會得到較低的數據表現。
.電力表現會深受到閃光燈使用、光學變焦、自動對焦, 電源持續開啟時間所影響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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