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照

Q4
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讓我輕鬆存取常用功能?
A4
您可以將 [聚焦方式]、[白色平衡]、[EV 平移] 及其他控制面板和選單項目功能指派給左/右鍵、上/下鍵、控制旋鈕或功能環,讓您在需要時可以輕鬆變更這些項目的設定。可以指派給功能環的功能,需視拍攝方式而定。

適用於 [左/右鍵] 或 [上/下鍵] 設定的選項
• [連拍]
• [ND 濾光器]
• [白色平衡]
• [ISO 敏感度]
• [ISO 上限]
• [關]

  * 當聚焦方式為 [手動聚焦] (MF) 時,可以使用向左/向右鍵調整焦點。

注意
 • 指派功能給向上鍵/向下鍵會停用其正常的向上鍵 (DISP) 功能 (此功能會變更螢幕畫面內容) 和向下鍵功能 (此功能會變更閃光設定)。
 • 相同的功能無法指派給多個控制器 (按鍵、控制旋鈕)。
 • 根據拍攝方式而定,有些功能可能無法指派給 [左/右鍵] 或 [上/下鍵]。

可以指派給控制旋鈕的功能 *
• [EV 平移]
• [白色平衡]
• [ISO 敏感度]
• [ISO 上限]
• [自拍定時器]
• [聚焦方式]
• [關]

  * 控制旋鈕在 M (手動曝光) 拍攝方式中的運作方式如下。
    • 將 [光圈] 以外的功能指派給功能環時,旋轉控制旋鈕可以調整光圈。
    • 將 [光圈] 指派給功能環時,旋轉旋鈕可以調整快門速度。

注意
 • 根據拍攝方式而定,有些功能可能無法指派給控制旋鈕。
 • 相同的功能無法指派給多個控制器 (按鍵、控制旋鈕)。

將功能指派給功能環
1.在拍攝方式中,按下 [RING]。
2.使用 <向上>、<向下>、<向左> 和 <向右> 鍵,或者旋轉功能來選擇您要指派的功能,然後再按下 [SET]。

注意
 • 將 [分段變焦] 指派給功能環之後,就可以使用功能環調整光學變焦。
 • 選擇將 [人臉偵測] 設定設為 [開] 時,無法指派 [MF]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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